|
|
computer |
||
| 用户需知 | |
|
(1997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公共安全,维护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二章 安全保护责任 第八条 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九条 国际出入口信道提供单位、互联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主管单位,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国际出入口信道、所属互联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第十条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 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职责: (一)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二)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三)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进行审核; (五)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六)发现有本办法第四条 河北省工运学校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 一、
总则 第三条
校园网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第四条
校园网的建设和发展,遵循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建设和发展的总原则. 第五条
校园网的建设主要是服务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各单位应积极利用校园网开展工作。 第六条
网络中心要积极支持各单位的网络应用,从技术上协助各单位作好网络信息工作。 第七条
各部门建立覆盖全校的网络应用系统,应将项目方案和相关技术材料报网络中心,由网络中心提交校园网建设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第八条
在网上建立公共的服务器等设备,承建单位或个人应将相关材料报网络中心,由网络中心审核批准。 第九条
严禁在网络上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活动。 三、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校园网的规划、建设以及网络应用系统建设在校园网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第十一条
校园网建设领导小组,具体指导、规划和组织学校的网络信息建设,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提供并审查入网信息资源。 第十二条
学校设校园网网络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校校园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开发工作。 四、运行管理 第十三条
校园网主干光缆、主服务器、网络交换机、路由器等设备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 第十四条
主干网络接口设备分置于教学楼、办公楼内,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 第十五条
各部门联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子网和单机,由本部门使用、管理和维护。每台单机均需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杀毒,和杀毒软件的升级。网络中心确定上网技术规范和提供上网指导。 五、用户管理 第十八条
网络中心负责向用户宣传贯彻与校园网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使用原则,对违反者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十九条
使用网络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 六、费用管理 第二十条
网络中心提出校园网管理、运行、维修、扩充升级所需费用计划,报主管校长,由学校安排每年经费预算。 第二十一条
网络中心负责记录全校及各用户网络通信和信息费用。 第二十四条
为维持正常运转,各单位和个人所交的通信和信息费用,由财务处设专户管理,统一核算收支,用于网络中心向上交纳的有关费用和管理及维修所需费用。 七、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网络中心。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1年12月11日 |
|
|
|
计算机中心职责范围 |
|
计算机中心是学校的教学辅助机构,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校园网和学校网站的建设、维护与管理。 2、负责对教学用机的调试、维护、保养和管理,做到机器完好,保证教学。 3、负责全校用机的调试、维护,为各处室机器上的使用提供技术上的指导与帮助。 4、为全校计算机教学、实验上机操作提供教学辅导。 5、负责机房的卫生清扫,保持机房和机器的清洁。 6、负责机房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等各种安全防护工作。 7、通过加强管理,积极利用机房的设备和资源进行创收。 8、设兼职档案员,在学校档案员的指导下,做好本中心有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移交学校档案室。 9、完成好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 机房管理规定 | |
|
二、进入机房前要换机房专用拖鞋和鞋套,用毕放回原处,整理好。 三、爱护机房内物品,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开关机房内电源设备(开关)。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四、机房内要保持安静、清洁、卫生。不准将水杯带入机房。不得在机房内大声喧哗、喝水、抽烟、吐痰随意串座、吃零食等。违反规定者,按注释项处理并负责整理干净。 五、上机学员必须按操作规程或由任课老师指导操作。否则一切后果个人承担,损坏设备照价赔偿。 六、任课教师必须掌握教学主控机的技术性能、操作程序和使用方法。 七、学生必须对号入座,并填写登记卡(一次一填,不得缺项)如发现问题立即报告老师,并通知教务处。 八、新软件的安装必须经机房管理员的许可,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确系无毒后,由专人安装。 九、对具有下列行为者,将严肃处理: 十、学生上机使用的软盘实行以班为单位统一管理,所有权归个人,除损坏需更换外,不得带出机房。确需带出机房时,应经管理人员许可、登记。 十一、微机要定期维护。发现计算机病毒,要及时报告管理员,由管理员负责清毒。 十二、机房内人员离开机房前,要整理机房物品,管理人员要逐一清查。离开前关闭所有电源。 十三、做好机房保卫、安全、消防工作,机房内设备定期检查,门窗要人走关牢。 十四、机房管理人员、任课教师有权随时制止违反规定的行为,并做好详细记录,报教务处。凡进入机房人员,必须人人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 十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教务处。 注:违反本规定者,第一次停止上机一次,第二次停止上机两次,三次取消上机资格。 |
|
| 网络基本术语浅释 | |
|
URL:描述了Web浏览器请求和显示某个特定资源所需的全部信息,包括使用的传输协议,Web提供服务的主机名,HTML文档在远程主机上的路径和文件名,以及客户与远程主机连接时使用的端口号。如:http://www.hbgy.edu.cn/ TCP/IP协议:世界上有各种不同类型的计算机,如IBM兼容机和苹果的Mac;也有不同的操作系统,如UNIX、Windows等。这些不同的机器要相互通讯,就必须有统一的标准。TCP/IP协议是目前被各方面遵从的网际互联工业标准。 IP地址:根据TCP/IP协议,在Internet上的机器都有一个32位二进制数字,将它们分割为四部分,并转换为十进制数字后,就是我们常说的IP地址。例如:202.96.128.110。每个地址标识在Internet上的一台计算机。有些Internet提供商能够分配永久IP地址,二另外一些Internet提供商则动态地为用户IP分配地址,这意味着用户每次建立连接时,多有可能得到不同的IP地址。拨号上网用户每次得到的就是不同的IP地址。 DNS:为了便于记忆,TCP/IP提供了一种域名系统(Domain Name System),如192.9.188.1的域名是www.cce.com.cn。域名和IP地址都是对Internet上的计算机的标识。当使用域名来访问某台机器的时候,域名服务器就将域名翻译为IP地址。 Java:Java是由SUN公司开发的新一代面向对象的网络编程语言。由于能交叉支持不同的平台而倍受欢迎,因为一个操作系统运用的Java程序也可以用于其它的操作系统,这样变成人员可以节省时间,不必分别为PC或其它计算机编程序。 |
|